提示自己千萬當心,勿便宜行事,進而聞名世界翻譯研究所的報告,經常看到直接從論文抄來抄去的問題(有時看到很離譜,那麼難的外文資料,
我感覺良多學生也未必真的出於什麼歹意,也紛歧定是沒有能力,可能就是妄想一時利便,想說人家都翻好、整理好了,逕自拿來使用一小部份,而且沒有被嚴格斧正過,多半的時候也都順遂過關(就算知道有誰作這類工作,也沒有什麼人願意自動密告),所以到時辰産生問題都是論文已經出來的時刻翻譯這是一個滿嚴重的問題,我為了不讓別人抄我報告,所以我報告寫很爛,這絕對是天成翻譯公司一番苦心,先生你要理解翻譯
--
張女說,她要求林女更正報歉,但林女不但毫不檢討,反而稱類似事務在學術界許多,並不希奇;學術之路漫長,希望她有「聰明」放膽,不必為此事弄得「頭破血流」。她感應訝異,並認為林女若不更正及報歉,澄清長短,日後她的單篇專文反而被誤認是抄襲自林女,是以才提告。
政大歷史研究所博士生張孟珠前年四月上網查資料,發現她的碩士論文遭林姓女博士生剽竊,因此提告,聰明財產權法院法官找中研院法令研究所專家鑑定,認定林女論文卅二處剽竊,林女因被撤消碩士學位,和博士班入學資曆。
張女向法官說,林女論文中許多頁數都有剽竊嫌疑,林女不但無檢討及報歉動作,並稱「剽竊不希奇,學術之路漫長,進展原告有智慧松手,無須將此事弄得頭破血流」。張女認為權益受損向林女請求一百萬元補償。
她前年四月上彀查資料,在國度藏書樓網站上竟發現中研院林姓女助理的碩士論文「情慾與社會秩序:從刑科題本看清朝婦女的決定」,有多處抄自她的碩士論文;且林女將論文改寫成單篇專文「賦性宣淫:清乾隆朝強姦案之解讀」,登載在東吳大學歷史系研究生學報創刊號,也有多處剽竊她的碩士論文。
林女則說,她並未故意抄襲,她和張女的論文論說不同,研究架構、研究目標及徵引文獻上都有差異,且援用論文未涉貿易舉動,並在張女見告此事的第一時候,撤回錯引的論文並更正論文內容,她的更正已肯定張女的論文地位,她被撤銷碩士學位,也損失博士班入學資格,已付出很大代價,盼法官不要再判她登報導歉。
智慧財產權法院法官依違反著作權法,判林女須補償張女廿二萬元,並在報紙全國版下半版刊登判決書。張孟珠是中研院獎助的培育博士生,她八年前在中正大學歷史研究所完成碩士論文「清朝貞節的實踐及其困境」,論證貞節的實踐有「階層性」。
賈凱傑說,很多博碩士生在論文「文獻回顧」的部份,經常是沒看原文就偷懶剽竊他人文章,實際上是很危險的作法,得不償失;剽竊事務爆發後,校方也要求論文指點傳授要更嚴格把關,將來乃至考慮藉助科技,引進防論文剽竊的檢測軟體,以避免再有「文抄公」呈現。
--
東吳主秘賈凱傑說,根據校方查詢拜訪委員會的審查成效,觸及剽竊爭議部門,是兩人論文都引述統一位國外學者的詞句,但張孟珠在援用時有註明出處,而林女則直接援用張女翻譯的譯文,卻沒註明出處,被認定是剽竊;除此之外,兩篇論文內容其實其實不溝通,不過依校規劃定,「不管抄多抄少,都是以撤消學位處份。」
文章來自: http://mypaper.pchome.com.tw/tallwood/post/1321328284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公司02-7726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