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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檔教育司長李彥儀受訪表示,如果學術論文是用來升等,就按照教師資曆核定設施處理,至於不涉及升等的學術功效,如專門著作等,便可用專科以上黉舍學術倫理案件處置懲罰原則來處理翻譯
李彥儀指出,教育部先前行文給台大,想釐清爭議論文是不是為學術功效的領域,但台大2次會議僅回覆不成案,不予立案審查,是以教育部學術審議會工作小組今全國午將開會,希望進一步釐清和界定學術成果領域,例如在鑽研會頒發的論文是否也要納入學術倫理的相關審查。
李彥儀並申明今天的會議不是要對個案進行審定,而是針對處理處置懲罰原則的範圍若何界定進行接頭,教育部也沒有預設立場;至於管中閔論文案,將等今天會議結果出爐後,才會去計議後續若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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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長被選人管中閔翻譯(中心社/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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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和暨南國際大學傳授陳建良於2017年在中研院研討會配合揭曉的論文,日前被民主提高黨籍立法委員張廖萬堅指控抄襲暨南大學學生的碩士論文。台大也召開學術倫理委員會會商,做出不予立案查詢拜訪的結論,並將會議結果提交給教育部。教育部表示,學審會今天將開會,釐清和界定學術功效範圍,如鑽研會論文是否要納學術倫理審查,但不會對個案進行審定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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